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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of Award
2001
Degree Type
UG Dissertation
Department
Chinese
First Advisor
許子東博士
Abstract
「敘述」(Narration)是作者的權力自我限制的一個過程。作者對一篇小說的底本,是無所不知,可以掌握所有資料的,但作者不能(不會)把一切資料都放在文本裡敘述出來。作者如何去選取甚麼可以說的,甚麼應該說的,如何去寫, 如何去敘述這個底本,便是構成一篇小說好與壞的重要因素:能不能恰當地敘述,或與別不同,或技巧出眾等等。易言之,好的敘述,也是一個權力自我限制得恰當的過程。
當作者意圖創作一篇小說,或者是讀者希望閱讀一篇小說,最初步便要選取 /瞭解這篇小說是用那一種類的「敘述人稱」。敘述人稱最簡單及最直接的分類方法,便是以人稱代詞來劃分。故此,敘述人稱可以分作三種:「第一人稱(即 運用代詞『我』/『我們』)」敘述,「第二人稱(運用代詞『你』/『你們』)」 敘述及「第三人稱(運用代詞『他』/『他們』)」敘述。作者選取那一種敘述人稱便是權力自我限制的第一步,這決定了敘述者(Narrator)1的身份,及他的敘述視角(point of view)。
在這篇論文中,我希望討論「敘述人稱」中的「第二人稱敘述」。我希望探討「第二人稱敘述」與當代中文小說的關係,研究「第二人稱敘述」在當代中文 小說中起了甚麼樣的功能。這篇論文會分作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在當代中文小說中找出運用第二人稱敘述的作品,探討這些作品在運用第二人稱敘述時有沒有甚麼不同的地方;若有不同,再歸納分類。第二部份是以第一部份分類後不同類型的作品作基楚,重新探索第二人稱敘述的定義及特質。第三部份是研究在當代中文小說中,這些不同類型的作品,展現了甚麼樣的特別的功能。
Recommended Citation
謝騰 (2001)。當代中文小說中的第二人稱敘述。輯於《考功集(畢業論文選粹)》。檢自 http://commons.ln.edu.hk/chi_diss/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