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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of Award

2025

Article Type

古典文學、文學與思想

Degree Type

UG Dissertation

Department

Chinese

First Advisor

司徒秀英教授

Abstract

本文以宋元南戲婚姻劇作為研究對象,主要關注《張協狀元》、《荊釵記》及《琵琶記》三部戲曲作品,探討戲曲的敘事形式如何從「婚變」過渡至「婚不變」,當中如何反映劇作家的創作目的及社會問題。研究發現,宋代科舉制度導致文人常因發跡變泰而拋棄妻子,形成「富易交,貴易妻」的社會現象,在《張協狀元》中體現了書生的負心以及貧女的無力,呈現典型的「婚變」模式。隨著時代的演變,角色在面對「婚變」時,劇作家透過強化旦角在婚姻中的主體性,讓《荊釵記》的錢玉蓮反抗繼母的逼婚,生旦二人最後能團圓。再到《琵琶記》,高明脫離「婚變」的框架,生旦被塑造成「子孝妻賢」的形象,以完成劇作家的教化思想。

三部作品在過渡成「婚不變」團圓結局時反映了道德觀念的轉化,《張協狀元》揭露了婚姻如何成為角色達成目的的工具,反映當時社會的矛盾,具一定的批判意味;《荊釵記》則展現了女性的抗爭如何延續生旦二人的婚姻,玉蓮以死抵抗,表現了她所堅守的倫理之勝利;再到《琵琶記》以理想化的團圓結局彰顯了「善有善報」的觀念,具一定的道德教化功能。戲曲從本來作為娛樂媒介,轉為承載教化功能,婚變劇從「婚變」過渡到「婚不變」的過程反映了戲曲功能的轉化,以此重構了社會價值觀。

Language

Chinese (Traditional)

Recommended Citation

林凱彤 (2025)。宋元南戲婚姻劇的「婚變」與「婚不變」。輯於嶺南大學中文系 (編),《考功集2024-2025 : 畢業論文選粹》。香港 : 嶺南大學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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