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ation Date
January 1929
摘要
按國文教材程度深淺之鑑別,無確定不移之標準可以根據。蓋教材程度須針對學校程度而言,而此中關係,至為複雜。從國文教材言:文章辭句有淺深,藝術有淺深,內容有淺深,意境有淺深。而我國今日在中學國文教材方面,尚無公認之實驗之統計結果可以根據,則程度淺深之標準至為難定。從學生程度言:學力程度有高下,智力程度有高下,而根據心理發育之程度,則又有理解力欣賞力之高下;且各地各校教學成績之優劣不同,學校程度亦有出入。茲姑根據研究者個人之經驗,以皖浙閩粵桂各省一般中等學生之國文程度,為全國一般中等學生之國文程度之標準,而畧予提高,以為判斷一般中學國文教材程度之淺深之根據。研究者曾在皖浙閩省中等學校教授國文八年,且曾查閱並研究中山大學及廣西大學預科入學國文試卷一千七百七十一卷,在廣西考閱舊制師範及新制高級師範畢業生之國文試卷八十八卷,在廈門考閱閩南各初級中學畢業生國文試卷五十餘卷,而平日教學,亦尚注意於學生程度之考察,則以個人經驗之根據,推測國內一般中等學生之國文程度,或尚不致有重大出入也。其有統計結果可根據者,則中山大學預科入學試卷一千三百八十四卷,及格者(以思想清楚文化大致順暢為六十分及格標準)僅一百九十卷佔百分之一三·七四,廣西大學預科入學試卷三百八十七卷,及格者僅二十互卷,佔百分之六·四五。至試卷之平均程度,則中大為四二·八三分;桂大為三七·六四分。可見一般中等四年生之作文程度,其距思想清楚,文化大致順暢之六十分及格標準尚甚遠。其讀書能力與理解程度,雖無統計結果可以根據,亦可於作文程度中見其一理矣。
Recommended Citation
阮真(1929)。初中國文教材程度的比較研究。《嶺南學報》,1(2),101-106。檢自: http://commons.ln.edu.hk/ljcs_1929/vol1/iss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