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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時代轉變,工業化、城市化取代農耕社會,科技創新遠勝經驗累積;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的興起,兩代平等的概念,逐漸取代了傳統思想。家庭功能漸被削弱|傳統觀念「養兒防老」再也不是天經地義之事。近年香港,疏忽照顧、棄養、爭產、家暴及虐老數字不斷飈升,親情為何變得如此脆弱淡薄令人嘆惜|長者如何能得以善養終老備受關切。

有許多國家、地區,透過賁施稅務、房屋、發展長者產業服務等優惠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但家庭結構、分工、個人價值觀的轉變,兩代取向的差異,出現「同住難」的問題。也有些國家透過立法規範子女必須贍養父母,誠然,立法可以立竿見影,但傳統華人社會一向有「厭訟」、「懼訟」的觀念,有「生不入官府•死不進地獄」的說法。所謂「家醜不可外揚」,做父母的認為到法院向子女追討米飯錢是件丟臉的事,因此要達到令有需要的父母得到有能力的子女給予供養的目的,單靠「高壓」的立法手段,深恐傷害家庭成員的感情。引入調解制度處理贍養父母糾紛可補救對抗制訴訟對家庭成員造成感情的傷害•也可以緩和「同住難」的氛圍。

Recommended Citation

鄭琴淵 (2014)。智者專欄: 引入調解制度 處理贍養父母糾紛的實踐。亞太老年學研究通訊,5,17-18。檢自:http://commons.ln.edu.hk/apias_nlj/vol5/iss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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