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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我先解釋一下「公民社會」與「政治社會」的區分。在傳統政治學的理念中,公民社會非常強調與國家的區隔,即是不應該去掌握實體的權力,不進入政府,亦不進入國家;社會上有另一些組織,它們成立的目的本身是用來掌握或者管理政治權力,在某些政治學的學者而言,他們會稱之為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y),政治社會最常有的架構就是政黨及議會,即是各級的議會也是同一樣東西。今天我想說的是:第一,從零三七一開始,公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的關係中最大的變化或衝擊,就是整個運動變得不需要領導。十多年前,即零三七一前,仍有一定數目的運動、行動的參與者期望得到某些政治領袖或政治團體的帶領,如果大家還記零三七一到最後的階段,當時不同界別的領袖呼籲人民上街,當然最後的五十萬人是遠遠超越他們所期望的數字。我相信往後帶來的效應,除了網絡的效應外,公民的覺醒或自行充權的過程,也會推動往後的十年化約為很多較小的、各類形式的運動。不同形式的運動透過抗爭爭取,再透過不同的事件、組織、充權等等,令到公民意識在十年間大大提升,而這個過程的其中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不再需要上一個世代的政治領袖,或者組織去帶領他們出來爭取某件事。

Recommended Citation

馬嶽 (2014)。公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的關係 。《思想香港》,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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