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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我覺得今天講者的分享當中,我較深刻印象的是大家generational的分別是大的。胡露茜分享的是NGO的組識經驗,她為公民社會做了很多基礎建設的工作,例如她會思考很多如何達到政教分離的問題,確保兩者以後可以分開去發展而不受到干預,所以她衍生了很多不同類型的團體出來,有婦女、學生、基督徒、婦女基督徒等,為公民社會製造良好的組織及基礎建設。王浩賢的那一代,他們是以運動(Campaign)的經驗為主導,例如由WTO不斷加入行動或議題,然後透過這些運動去累積自己的經驗,我突然有一種比喻,就好像「公民變身」,即你日常生活中做很多不同類型的工作,例如上班,但遇到一些運動的時候就可以立刻變身成為一位活躍的公民,好像超人般要去保衛地球。為何會出現這種世代的分別?馬嶽也解釋了原因,即是九七前政治與社會,或是與民間社會之間存在多一點的互動,但九七後這些互動是停頓了,我認為這是其中一個背景,而這種停滯在天星、皇后碼頭事件裡,我們曾討論過殖民地吸納政治的困境,就是目前已經吸納不了新人,來來去去都是那些人;另外諮詢政治亦改變不了既有制度的內容。

Recommended Citation

林藹雲 (2014)。香港公民社會組織形式的轉變 。《思想香港》,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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